盐城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
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指引》(苏校防组〔2020〕30号)、《高校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常见问题处置工作指引》(苏校防组〔2020〕57号)、《关于加强全国高中风险地区来苏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情况和学校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对教职工外出实行严格管控。严控人员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活动,一律暂缓到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参加活动。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区(指盐都区(含盐南高新区)、亭湖区(含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因公、因私确需外出的,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教职工确需离校外出,须按照以下情形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审批表(见附件1):
1.到本市区外其他市县区,须报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由本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2.到省内外市,须报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盖章)、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工作组(由人事处牵头负责)同意,由人事处备案。
3.到外省及境外,须报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盖章)、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
三、中层干部确需离校外出,根据《中共盐城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办法》(盐师院委〔2016〕31号)第十四条“严格干部外出管理”之规定执行,并填写请假审批表(见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中层正职干部外出,须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向学校主要领导请销假;中层副职干部外出,须报告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向分管校领导请销假。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正副职原则上不得同时请假外出。
四、因故逾期返校,须按照上述程序事先向相关领导和部门请示并经批准同意。
五、经批准同意外出的教职工要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做好旅途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省内返盐的,由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查验其更新后的“苏康码”无异常后,方可正常返校工作;外省返盐的,须如实向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报告行程史,提供更新后的“苏康码”,由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确认后,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七、从高中风险地区(以省疾控中心最新公布为准)或境外返盐的,其本人须事先向所在社区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在纳入集中医学观察的当日和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前一日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于2次检测均为阴性者,隔离期满解除医学观察后,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确认,方可正常返校工作。检测阳性者,接受规范医学处置。
八、学校原有关于教职工请销假管理的相关制度正常执行。
九、对未按照以上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私自外出或逾期返校的,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假审批表
2.盐城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
盐城师范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盐城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假审批表
姓 名 |
| 所在二级学院 或部门 |
| |
申请外出地 |
| 拟乘坐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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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属性 | 本市区外其他市县区 省内外市外省境外 是否高中风险地区(是 否)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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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本市区外 | 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 年 月 日 | |
到省内外市 | 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 年 月 日 | |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工作组意见(人事处) |
| 年 月 日 | ||
到外省及境外 | 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 年 月 日 | |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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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经审批后,按照外出地属性报至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备案:到本市区外其他市县区的报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到省内外市的报人事处备案;到外省及境外的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
附件2
盐城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
姓 名 |
| 所在二级学院 或部门 |
| |
申请外出地 |
| 拟乘坐交通工具 |
| |
外出地属性 | 本市区外其他市县区省内外市外省境外 是否高中风险地区(是 否£)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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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副职 | 二级学院或部门 |
| 年 月 日 |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 年 月 日 | ||
中层正职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 年 月 日 | |
主要校领导批示 |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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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经审批后,报至党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