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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贯彻“外防输入,内防感染,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战略方针。

(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根本原则。

(三)坚持进入校园“证件必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工作要求。

(四)坚守“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不符合进入校园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

得出校园”的基本底线。

第三条  校门开放管理

(一)新长校区:开放东、西大门,关闭北门。

(二)通榆校区:北园开放东、西、南大门;南园开放北大门。

第四条  教职工、学生及相关人员进出校门管理

(一)教职工

1.教职工须凭一卡通进出校园。

2.徒步人员、骑自行车或电动车人员须佩戴口罩,出示证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驾驶机动车辆人员应打开车窗,出示一卡通,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4.上班高峰时间,要耐心等候,依次测温。不得鸣笛,不得以时间紧迫为由拒绝测温或硬闯校门。

(二)学生

1.学生开学返校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出校门。走读生凭学生工作处核发的出入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校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学工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委)公章、学生工作处审批,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安保人员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出校门。再次返校前,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详细报告离校后行程及接触人员等情况,经学校卫生所研判并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学生方可返校。

2.严格控制出入校门人数。学生进出校门须佩戴口罩,返回时安保人员须对其测温,并查验请假证明允许的校外逗留时间。体温正常且在规定时间内返校的,可自行返回宿舍。如超过规定返校时间,则通知所在二级学院学工书记派班主任、辅导员到校门口接回。保卫处将此情况通报学生工作处。请假外出返校的学生如出现体温异常,立即通知所在二级学院和后勤保障方面,二级学院报告学生工作处,并采取应急措施。

3.各二级学院出具的请假证明须注明请假人姓名、班级、学号、出校事由,身体状况(体温)、出门时间,在校外逗留时间,回校时间。批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批准学生在22:00后出校门。

4.在校园封闭期间,加大校园内外巡视频度,对采取翻墙、翻门及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三)相关人员

校内编外用工、校内承租户从业人员、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外包食堂厨工人员进入校门须出示相关部门印制的保卫处盖章的校园临时通行证,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验“苏康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严禁入内,并通报所在部门。违规者的通行证立即予以没收。

第五条  社会人员进出校门管理

(一)校内供货车辆(人员),须持有收货单位进货证明。驾驶人员和随车卸货人员自觉下车,说明情况,接受体温检测、履行登记手续,查验“苏康码”,并接受安保人员对货物检查。体温正常,方可由进货单位派人持一卡通到校门口登记后接进校园。

(二)校内施工项目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承办部门工程项目证明及临时通行证进入校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查验“苏康码”。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校园。施工项目完成后,承办部门及时将有关证明、证件收回。发现未及时收回,则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

(三)地方公务人员处理公务进入校园时,须主动说明来校事由,履行登记、测温手续,查验“苏康码”。接待单位事先向保卫处报备。地方公务人员到达校门时,接待单位派相关人员持一卡通到校门口登记后接进。公务人员进入校园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

(四)因私事来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确因处理特殊事务,受访者须主动出校园接洽。受访者接待完毕后返回校内时,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五)参加招投标人员及其他校内有关活动人员,须由举办部门提前向保卫处报备。相关人员进入校门须履行登记手续,接受体温测量,查验“苏康码”,并由举办方派人持一卡通登记后接进。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六)各二级学院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外聘老师进入校园,须由所聘二级学院出具证明,凭证明及临时通行证,并履行登记、测温手续、佩戴口罩,查验“苏康码”方可进入。

上述6类人员,事情处理完毕后不得在校园逗留,并由相关对接部门派人送出校园。上班高峰时间,社会人员进出校门要耐心等候,依次测温,

鸣笛,不以时间紧迫为由拒绝测温或硬闯校门。体温异常者,严禁进入校园。

第六条  特殊人员进入校园管理

(一)110警务车辆、120救护车辆、119消防车辆和卫生防疫车辆及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直接进入校园。环卫车辆及人员凭后勤保障集团印制的临时通行证,经测温正常、查验“苏康码”后方可进入。

(二)学生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确需和学生见面,则先进行登记测温,体温正常者,可在校门外等候(体温异常家长一律不得与学生见面),学生由班主任带到校门外见面,见面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返回校园时,学生和陪同的班主任须一起接受测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三)所有寒假未留校的外籍师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四)严禁外卖人员、快递人员及其车辆进入校园。后勤保障集团快递超市车辆可凭后勤保障集团开具的证明及临时通行证,履行登记、测温手续、查验“苏康码”方后可进入。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内,其他经营快递业务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五)师院宾馆食宿客人进入宾馆,由宾馆安排专人在通榆校区西大门接待(严禁从其他校门进入),履行登记、测温、查验“苏康码”程序。体温正常者须佩戴口罩进入师院宾馆,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

(六)严禁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及运动场所散步、运动。

(七)严禁流动摊贩、收废品及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八)严禁各类人员携带宠物进入校园。

(九)严禁运送、携带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