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结合学校有关实际,现将2026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4月30日(周四)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6天。5月9日(周六)上课、上班。课务调整及补课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后勤、保卫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假。
二、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召开安全风险研判会议,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学工部门做好督查工作;保卫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防火、防盗和防止发生其他意外事故。节假日期间,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有害信息蔓延和传播。
三、坚持放假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干部和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缺班离岗,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盐城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