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元旦及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元旦及寒假安排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元旦放假时间:1月1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共3天。具体教学工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后勤、保卫等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休假。
2.寒假放假时间:学生从2024年1月20日开始放假。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教职工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二、寒假放假前相关工作
1.承担省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党的建设考核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做好迎接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做好本单位2023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相关工作。
三、寒假期间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围绕本单位2024年工作计划,统筹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提前做好开学准备,确保开学后教学和工作正常有序。
2.教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与产业处、社科处、人事处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学期结束和寒假相关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要求,确保教学、学科、科研、人才引进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明确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留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相关二级学院、部门要严格加强留学生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后勤保障部门要根据学校安排做好相关后勤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卫生,为假期全校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5.春节前,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开展离退休老同志走访慰问活动,各分工会要对患有重病、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6.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召开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校园安全稳定及值班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保卫处要牵头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防火、防盗,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寒假期间,保卫处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师生员工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等安全;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工作,防止网上有害信息蔓延和传播。
2.寒假与春节期间,广大师生员工应崇尚科学,杜绝迷信,大力倡导文明新风,远离赌博等不文明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过一个文明、欢乐、祥和的春节。广大教师在寒假中应认真备课,全面做好新学期授课准备。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假期中要爱护校园绿化及公用设施,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管理。
3.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抵制不正之风、厉行勤俭节约,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4.严格落实放假值班以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白天值班地点:新长校区厚德楼(党政办公楼);值班时间:上午8:45-11:15,下午14:45-17:15;值班电话详见寒假总值班安排表。
夜间值班地点:通榆校区在行政4号办公楼,新长校区在学生公寓4号楼B面一楼;值班电话:通榆校区为88233110,新长校区为88258110。
5.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保卫处,图书馆,档案馆等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假期值班计划,并将值班安排告知各二级学院、部门;其他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值班,并送办公室备案。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值班安排于1月10日16:00前报送办公室,联系人:胡朝俊,联系电话:88233012。
值班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缺班离岗,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