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师范学院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师范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对象要求:博士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且博士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备案前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
1.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于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0月9日9:00-2019年12月31日 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9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二级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程序
1. 综合评价
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综合评价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心理体检健康标准须达学校指定医院(机构)体检合格及以上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底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等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也可同时在省教育厅或盐城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8年。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或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调出证明或解聘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33051 联系人:孙老师 王老师
简历投寄邮箱:yctcrsczp@126.com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