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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安全与维稳工作预案暂行规定

    为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提高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预案。

防火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指导,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群众性、科学性、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逐步实现规范化建设,建立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减少和防止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防火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职责

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主任由学校主要校领导担任,学校主要校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副主任由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后勤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执行人。

消委会”成员由校办、监察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国资处、保卫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保障集团、通榆校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安全工作负责人组成。

学校“消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校消防办),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职责: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每年定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灭火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章立制,保证全校消防灭火工作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收集火场信息、决定灭火对策;现场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志愿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向公安、消防部门介绍火场情况,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疏散和灭火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各防救组及其职责

1.通讯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副处长、保卫处消防科科长

职责:负责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报告学校消委会和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引导消防队员和消防器材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下和对外的联系及有关汇报工作。

2.灭火抢险组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成员:保卫处消防科科长、义务消防队员、后勤保障集团物业中心值班人员

职责:做好义务消防队员及全校师生的消防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具体工作;发生火灾时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消防设施,进行火灾现场灭火,抢救火灾被困人员;消防部队赶到后,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队提供火场详细情况,听从公安、消防部队的指挥,配合他们一起灭火。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检查全校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情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3.安全救护组

组长:后勤保障集团总经理

成员:卫生所所长、卫生所医护人员、保安人员

职责: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警戒,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将火场周围疏散和救援出的人员带到安全地带;校医护人员负责做好火灾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情的紧急处理和救护,并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

组长:学生处处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国资处处长、图书馆馆长、后勤保障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各实验中心主任、学生处宿舍管理科科长、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后勤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火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发生火灾时,救人为主,要沉着、冷静、有序地协助火灾单位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

5.善后工作组

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成员:校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监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后勤保障集团总经理、保卫处处长、事发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起火原因;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火灾事故结论,划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相关工作善后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补偿等事宜;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整改并监督落实。

以上各组均应有发生火灾单位相关人员参与工作。

(三)严格执行校园值班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值班制度,尤其是在节假日、夜间,当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和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对火灾进行扑救,对人员组织疏散。学校各二级单位均要建立灭火和疏散制度,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校级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部位)

依据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以下部门(部位)为我校校级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卫生所、体育场(馆)、重要活动场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南园礼堂、音乐厅等)、教育超市、培训中心、幼儿园;

(二)学校网络、校园电视台等传媒部门,以及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图书馆、档案馆、教材科库房、各二级单位图书资料室;

(四)实验楼、实验室、计算机房和承担省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八)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二级单位各类较大型库房、各家属区宿舍、各办公区。

校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纳入日常指导、预测和监控,保卫处要重点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隶属单位必须对重点部位按要求建档立制、定人、定责,责任到人。

四、报警、接警程序

(一)报警

1.火灾的分类

1)火险:没有发现明火燃烧,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发现人员要向其单位安全员或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保卫处应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火险的单位进行调查,并划定责任,要求限期整改隐患。

2)火警:发现明火并燃烧,周围人员利用现场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控制火势,并将其扑灭。现场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报保卫处。保卫处应对火警情况进行调查,并划定责任,监督火灾发生单位彻底整改。

3)火灾:发现明火燃烧,周围人员利用配备的消防器材,难以控制火势,火势漫延速度快,形成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校园110向保卫处报警。保卫处调动志愿者消防队进行增援,同时,拨打119火警,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进行调查,划定责任。

2.报警电话

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发现人员应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88233110.88258145.13338933110或“119”火灾报警。

3.报火警时的要求

1)沉着镇定,电话号码要准确。

2)讲清失火单位和部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

3)报警后,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转移物资。

(二)接警

1.校园110值班人员接警时,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迅速向保卫处消防科或直接向处领导报告,同时,调动巡逻人员进行灭火救援,并根据火灾程度拨打“119”火警。

2.消委会办公室通知各工作组及发生火灾单位的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若拨打“119”报警后,还应保持与“119”指挥中心的联系,同时指派专人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并引领消防车辆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五、火灾扑救及紧急疏散指挥程序

校内发生大小火警、火灾,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校园110报警。各楼所属部门的行政最高领导是灭火第一责任人,部门安全员是疏散第一责任人。

(一)白天火警的处置

在灭火指挥组未到达火灾现场前,由起火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灭火和疏散。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在白天发生火灾,其二级单位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条件灭火;安全员打开所有消防通道,为逃生人员指明出口;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扑救初起火灾,同时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二)夜间及节假日火警处置 

1.教学楼、办公楼

值班人员接到或发现火情,立即向校园110报警。各楼所属单位领导是灭火第一责任人,单位安全员是疏散第一责任人。对于初起火灾应立即组织自行扑救,当无法自行扑灭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并维持火灾现场秩序等待救援。

2.学生宿舍楼

值班人员接到或发现火情,立即向校园110报警。各楼的楼长是灭火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和宿舍管理员是组织疏散第一责任人。

1)宿舍刚着火时,宿舍管理员迅速用灭火器、水浇或浸湿的被子扑灭火灾;火势较大,在安全的情况下寝室长、班干部应组织同学用灭火器控制火灾蔓延,同时指挥其余同学迅速撤离,并立即报告管理员、学工办辅导员或学工办主任。

2)宿舍火势较大无法扑灭难以控制时,寝室长、班干部应立即组织同学用低姿、湿毛巾捂口鼻进行疏散。

3)宿舍管理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打开疏散门,紧急鸣哨,及时组织学生撤离宿舍。

4)相关学工办主任和公寓楼栋管理负责人要及时清点、核对本楼学生和教职员工人数,发现问题立即向总指挥报告。

(三)火灾救援

扑救初起火灾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查火情、后扑救

1)起火部位、燃烧物的性质、火灾范围、火灾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2)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3)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质、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及危险程度。(4)查明贵重财物的数量及存放点及受火势威胁的程度,判断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5)起火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与毗邻建筑的距离,火场建筑有无倒塌危险,需要破拆的部位。

2.先救人、再救火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对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控制火势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的扑救。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室内火灾,未作好灭火准备之前,必须关闭门窗,避免和减缓火势蔓延。

3.先重点、后一般

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对于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发生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只有确定电路无电时,才可用水扑救。

(四)紧急疏散

1.发生火灾时,疏散引导组根据消委会的命令,结合火灾现场和火灾部位的情况,按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人员聚集场所,火灾的突然降临,若被困人员多、疏散条件差、火势发展比较缓慢,疏散引导组先疏散火灾危险区内的人员,后组织其他人员疏散。

3.疏散引导组可根据火灾现场的各种疏散通道,设法引导人员疏散,并指明各种安全疏散通道,避免造成堵塞和踩踏事故。

4.学生撤离宿舍。各相关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楼长、宿舍管理员、寝室长、学生干部要及时组织同学利用有利条件进行紧急疏散。

5.疏散引导组须将已疏散到火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且不影响灭火工作的地带。

6.火灾现场有电梯的、应迅速迫降至一层,禁止使用(消防电梯除外)。

六、后勤保障程序

(一)根据消委会指令决定是否关闭所有或部分电器等设备。

(二)保证消火栓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三)准备好照明设备,破门窗及破墙工具、毯子、棉被、毛巾、救护用车等。

(四)医护人员携带急救物品赶到火灾现场,对抢救或疏散出来的伤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员送往市内医院治疗。

七、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一)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岗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二)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周围建筑有无飘落的火种。

(三)注意发现、保护起火点,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四)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及群众汲取教训。

(五)处理好善后工作。火灾单位事后将火灾的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

八、消防培训制度

(一)每年在新生中进行消防知识讲座、演练。

(二)每年定期对各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员和志愿消防队员进行培训。

(三)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橱窗、海报、横幅、校园网、学生班会等各种形式宣传消防常识,提高师生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九、有关要求 

(一)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和值班人员,在校内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校园110报警,任何人无权阻止火灾报警。

(二)发生火灾部位的单位领导、安全员、志愿消防队员等应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采取“先控制,后灭火”的战术,立即展开扑救行动。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灾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三)学校发生火灾时,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和单位迅速按照本预案分工展开工作。

(四)学校发生火灾时,后勤水电管理部门确保能立即断电供水。

(五)坚决实行灭火后“四不放过”。即(1)火灾原因不查明不放过;(2)火灾责任不查清不放过;(3)火灾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4)火灾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各二级单位要依照本预案,制订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含本单位所辖各楼栋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按要求报学校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防大震、抗大灾”,做到有备无患,确保有组织、有计划的做好震时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

做到有计划、有组织进行高效率地预防和救助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安抚人心、稳定局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三、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地震应急工作由盐城师范学院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专业防救组,在地震预报正式发布或地震突然发生后,指挥部协调全校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总指挥由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由学校主要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办公室、工会、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处、后勤保障集团、通榆校区管委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保卫处等部门领导和各二级学院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院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发生、发展情况,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接受有关指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办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5个防救组有关人员组成,日常事务由后勤保障集团负责。

主要职责:

1.在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后,协助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汇总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

4.处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防救组及其职责

1.抢险救灾组

召集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集团、国资处、学生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遵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调动部队、专业抢险队迅速救灾;寻找、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学校重要物资;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应急疏散与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启用,做好师生安置和转移工作。

2.治安保卫组

责任单位:保卫处

主要职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仓储、救灾物品、生命线工程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必要时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3.宣传教育组

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按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的震情宣传口径,负责防震救灾应急宣传报道。

4.医疗卫生组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集团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行救治;做好危重伤员护送、转运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保持环境清洁,预防各种疫情;做好水源、食品卫生监测检查工作;储备必要的应急药品、医疗器械。

5.后勤保障组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集团、国资处

主要职责:负责防震减灾粮食、食品、物资储备计划;确保灾民和抢险救灾队伍食品、物资和燃料基本需要;组织抢险救灾所需建材、生活用品供应;设立灾民救济、抚恤物品供应站。

四、不同类别地震的应急响应

(一)临震预报发布后的应急响应

1.地方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若我校处于预报区内,即进入地震应急期。

2.根据所预报地震类别,按本预案规定的管理责任,召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统一部署本预案实施工作。

3.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4.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根据预测地震的强度采取关闭、转移措施。

5.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6.根据震情由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发出避震通告,有组织地进行避震疏散。

7.做好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群众情绪。

(二)地震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突发性地震发生,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进入岗位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所在位置,指挥各路抢险队立即投入到抢险救灾中去。

1.指挥部应迅速充实、调整各路抢险队伍,果断下达各项任务,指挥全校的抗震防灾工作,确保我校的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涉及生命线工程和有次生灾害源的单位立即对薄弱环节和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迅速查清受灾情况,及时汇总,并由指挥部和上级领导取得联系,如实反映我校的震情、抗震救灾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3.医护人员迅速进入指定救护区,对伤亡人员进行急救和及时的转移、外送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其他人员迅速疏散到指定地点。

4.保卫人员立即行动,加强治安保卫活动,尤其是生命线工程及重要部门的保卫工作。

五、避震疏散规划

(一)需疏散人员的地点(6级地震以下)

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图书馆、教学楼

(二)预计需疏散人员

通榆校区:北园:50006000人,南园:40005000

新长校区:1000014000

(三)避震疏散场地

通榆校区:北园体育场;南园5号楼东侧广场和北侧大草坪

新长校区:东球场、体育馆南广场、西田径场

(四)避震疏散组织和机构

1.学生宿舍的疏散以学生宿舍管理科和后勤保障集团物业中心为主进行组织。

2.教学场所的疏散以教务处和各有关学院为主组织疏散。

3.图书馆学生的疏散以图书馆为主组织疏散。

4.家属区、教工住宅楼由工会和各楼楼长为主组织疏散。

六、震后恢复工作

1.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2.统计建筑物倒塌损毁情况。

3.做好有关人员安抚、救助工作。

4.组织好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5.做好灾后的总结、表彰工作。

  

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提高学校预防暴恐和处置扰乱社会、校园安全稳定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及党办校办、纪委、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国资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保障集团、通榆校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事发单位负责人组成。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挂靠在学校办公室。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现场指挥组、保卫工作组、思政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1.现场指挥组

1)组成: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保卫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工会、保卫处、学工处、国资处、后勤保障集团、通榆校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生、发展、处置情况,并按领导小组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处置工作,包括:直接指挥各工作小组开展处置工作;迅速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基层,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手段掌握事态发生的过程,并密切关注事态动向;稳定学生情绪,开展教育、劝阻、疏导、制止、维护秩序等工作,尽快平息事态,重点防止事态的继续扩大。

2.保卫工作组

1)组成: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成员由保卫处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根据领导指示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负责安排落实双岗昼夜值班,严防个别闹事者铤而走险,正确处置,确保安全;充分利用情报网络,密切掌握事态的发展,及时与辖区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承担应急性特殊任务等。加强门卫验证制度,防止外来串联,并协助做好学生走出校门的劝阻工作。

3.思政宣传组

1)组成:组长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2)职责:根据领导指示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监控工作,严防非法电子邮件等网络信息的传播;确保学校广播电台在特殊情况下正常播音;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开展劝阻、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

1)组成:组长由后勤保障集团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国资处处长担任,成员由以上两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为平息事态提供物质、医疗等保障。在特殊情况下,要保证饭菜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全校水电正常供应;学校卫生所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高压配电间要双岗昼夜值班;发现可疑邮件、信件、包裹及时报告并移交有关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处置工作任务。

(二)各二级单位成立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本单位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示承担主要处置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正当的申诉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有效的方法。组长和成员承担与师生代表对话工作,并迅速研究当事人的有关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三、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结合我校实际,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灾害性事件,指火灾、爆炸、中毒(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病(各类疫病)、地震、汛情、危险物品扩散(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第二类为政治性事件,指境内外敌对势力及邪教分子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手段对高校的渗透,实施分裂和策反的行为活动、滋扰(集体性围攻领导、上访、请愿、罢课、集会、上街游行示威)活动等;第三类为重大刑事案件。

四、防暴恐及突发事件的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各二级单位及个人发现有防暴恐及突发事件隐患的,必须1小时内向学校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暴恐及突发事件发生时,二级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半小时内直接向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学校在接到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报告。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暴恐及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学校防暴恐及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上班时间:88233110 88258110

其他时间:13338933110 88258145

(六)学校防暴恐及突发事件由思政宣传组向社会、上级部门及时准确报告或通报对突发事件的调查、核实、确证、控制措施等信息。

五、对暴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由学校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统一领导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事件组织和参与人员的归属情况及事件发生地点,确定主要负责处置的二级单位。

(三)快速反应原则。事件发生后,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要坚持疏导、防止激化、区别对待。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全过程,坚持依法处置,综合运用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进行处置。加强说服教育,防止事态激化和扩大。对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四)救人第一,尽可能减少损失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各方无条件配合原则。一切听从指挥,服从大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不得推诿、拖拉、扯皮。

六、处置暴恐及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

(一)注意工作方法。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各二级单位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则,处置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慎重、依法、有序开展工作,防止因言语、行为等方法不当激化矛盾。

(二)迅速封锁现场。事件发生后,所在二级单位应立即报告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不得贻误时机。接报后根据事态发展性质、规模,及时报告校领导,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妥善采取措施,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将闹事者和围观者分隔开,控制事态发展。

(三)全力稳定未参与人员。各二级单位要迅速动员,组织调动力量,全力稳定未参与师生,避免更多人员卷入事件、扩大事态。

(四)及时进行教育疏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旦发现事件苗头,所在二级单位的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教育、劝阻、疏导,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向平息方向引导。

七、应急处理暴恐及突发事件的义务与职责

(一)任何二级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暴恐及突发事件隐患和已发生的突发事件,有义务按程序和时限上报。

(二)暴恐及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维护稳定以及开展自救、抢救人员和公共财产等义务。

(三)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八、奖惩

(一)对举报暴恐及突发事件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在暴恐事件处理中,表现积极,做出贡献的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年终考核、职务(称)晋升中给予倾斜。

(二)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三)对暴恐及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如果未按防暴恐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不予配合,阻碍干涉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相关人员,给予降级降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性质十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在暴恐及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谎言、煽动群众、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立足于“防患于未然”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做到有备无患,确保有组织、有计划的做好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内造成伤亡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虽发生在校外,但可能造成我校师生员工重大伤亡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主要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室、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集团、保卫处、人事处、宣传部、财务处、监察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通榆校区管委会、校法律事务所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主任,保卫处处长担任副主任。

工作职责:领导、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应急决策和部署,发布现场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接受有关指令。

(二)有关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工会、人事处、保卫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调配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等,对事故处置提出对策意见,迅速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报道、评估工作。

2.交通疏导组:由保卫处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疏导事故周边地区交通,保障交通畅通。

3.安全保障组:由保卫处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配合公安,负责疏散群众,保障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公共安全。

4.现场抢险组:由保卫处、国资处、后勤保障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配合公安、医疗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利用各种设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等。

5.后勤保障组:由国资处、后勤保障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安置组:由办公室、工会、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法律事务所和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7.事故调查组:由学校办公室、监察处、保卫处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配合公安负责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通榆校区:88233110

新长校区:882581108825814513338933110

(二)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校园110要立即将情况报告保卫处处长,保卫处处长接到电话后,要根据校园110报告的情况,进行简要的现场处置部署(保护现场、通知120急救中心等)和决定逐级汇报。

2.办公室及保卫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驾驶员及单位或车主名称;⑵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⑶ 可判断的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⑷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⑸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⑹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保卫处要立即调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校内),进行现场保护,维持现场秩序,进行伤员、财产抢救。在公安交警部门到达前,要尽量保持现场原样。

(四)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积极自救,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尽快将受伤人员向医院转送。

五、事故应急处置

(一)保卫处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校长汇报,由学校主要领导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人员,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保卫处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秩序。记录好报案人和现场目击者,同时对肇事者或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三)学校卫生所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现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部门应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四)发生涉外交通事故时,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事故应急处置和对外接待联系工作。

(五)在紧急处置过程中,学校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

  

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促进学校学生军训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处理各类事故的应变和救援水平,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努力使参训学生生命财产免受损失。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学校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人武工作校领导和承训部队领导担任,学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和实施军训的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审定和检查军训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2.组织有关学院、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做好稳定军训工作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三、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我校学生军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具体包括:1.学生军训野外拉练发生的交通事故;2.学生军训实弹射击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3.学生军训发生的饮食中毒事故;4.学生军训发生的传染病事故。

四、应急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对安全预防事故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二)做好安全教育,完善各项制度。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学生军训期间的安全预防事故制度和规定,对参训人员必须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安全预防事故教育,根据训练科目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把安全教育和措施贯穿军训的全过程。

(三)加强卫生防疫措施,防止各类传染病、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勤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

(四)在军训中,承训部队教官会同学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要科学施训,做到合理安排、劳逸结合。遇有恶劣天气,要适当调整军训的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学生受到伤害。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不适的学生可适当调整训练科目和内容。

(五)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军训期间要适时进行安全工作分析。主要对参训人员的思想状况、安全意识、季节气候等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

(六)切实搞好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军训期间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教职工驾驶的车辆在校园内按规定路线行驶。制定严密的军训拉练方案,在交叉道口,有交警及人武部人员负责管制交通,指挥拉练学生迅速安全通过。

(七)军训期间,学校卫生所要在军训现场设置医疗救护站,安排医护人员现场值班,发现晕倒的学生要及时诊治。

(八)加强帮训教官输送管理。输送教官的车辆必须安全可靠,坚决杜绝车辆带故障运行,严禁车辆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情况发生。

五、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现场人员立即用电话向当事人的隶属领导或校园110指挥中心(人武部)报告,打报警电话的人员应简要阐述事故类型、范围、时间、地点、人员伤势程度,并注意对方提问,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尽自己所能进行现场抢险、抢救,或将伤员送至医院。

(二)当事人的领导或保卫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与此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抢险、抢救。

(三)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按规定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准备。

(四)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五)事故出现征兆或发生时,执行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六、应急响应

(一)重大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抢救、抢险,同时向上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二)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地方政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提出请求。

(三)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紧急调用各类相关物资、设备、人员和车辆。

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七、善后处置

1.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学校人武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单位、人武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保证学校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3.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工伤认定、伤残、保险和理赔。

4.善后处置解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分析总结事故抢救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证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护实验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实验室安全事故组织机构、职责、应急电话

(一)由教务处、科研处、国资处(实验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集团、各学院组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组员:教务处处长、国资处(实验中心)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保障集团总经理、各学院院长、各实验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5.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6.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

(三)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保卫处:882331108825814513338933110

卫生所:8825814388233115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实验室主任上报二级学院领导。

(二)实验室人员保护现场,并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三)在场的相关人员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安全事故的情况拨打校园110,并拨打120求助。

(四)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相关成员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污染应急处理预案

1.一般病原微生物污染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消毒液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消毒液、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进行现场消毒;

5)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抢救等措施;

6)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3.化学性污染

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

4.在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

1)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2)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IV抗病毒药。

(二)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2)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3)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或校内“13338933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三)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四)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五)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3.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卫生所接替救治。

(六)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七)大型仪器故障及玻璃器皿刺伤或切割伤应急处理预案

1.受伤人员马上脱下工作服,消洗双手和受伤部位,使用碘伏或酒精进行皮肤消毒。并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保留完整的原始纪录。

2.潜在危险性气溶胶的释放。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一小时内)严禁人员入内,并在门口上张贴“禁止入内”的标志。  

3.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溢出污染:

立即戴上手套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物质或受感染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让其作用30分钟后清理污染场所。所用于清理的抹布、纸巾按医疗垃圾处理。

4.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试管破裂:

如果机器正在运行,应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工作人员戴上手套使用镊子清理玻璃碎片;离心机内用1%消佳净擦拭两次,擦拭用的抹布按医疗垃圾处理。

5.眼睛溅入感染性物质:

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并立即护送至医院找医生进一步治疗。

6.手部污染:

如果是一般污染,先用清水冲洗双手,再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洗(至少10秒钟),用清水冲洗后用干净的纸巾擦干,用酒精擦手来清除双手的轻度污染;如果是重度污染时,先用1%消毒水浸泡双手(510分钟),再用清水和肥皂水清洗。

五、事故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实验室与国资处(实验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二)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盐师院综管〔20166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