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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盐城师范学院文件



盐师院〔2016101



盐城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1.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就业前景,是学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的综合反映和重要标志。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国家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全校上下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正确领会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对于学校办学的核心价值。紧紧围绕促进学校转型发展大局,共同关注就业,全力支持就业,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就业工作的组织体系

3.调整充实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工作。

4.真正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健全就业工作责任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学院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从而形成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教师齐抓共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体系。

5.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二级单位之间的联系协作,建立正常的就业工作协调制度,定期通报信息、研究问题、协调工作,为做好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强化指导,优化服务,完善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

6.毕业生就业指导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就业指导要突出职业理念、就业观念、择业技巧的指导和就业形势、政策宣传,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7.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要将其列入教学计划,纳入学生学分制课程。各二级学院要把就业指导工作与大学生生涯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新生入学的职业导航开始,使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大学学习的全过程,实现就业指导的全程化、全员化、全面化。

8.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重点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确立与市场经济、与大众化高等教育相适应的择业观和职业观。各二级学院要把毕业生思想教育贯穿于毕业生就业全过程,结合专业特点指导毕业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确立根据社会需要就业的思想,主动将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积极到基层、到农村、到西部、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9.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专家化”的要求通过外出学习、集中培训、在职进修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整体水平。

10.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三到位”工程,在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必要保证。学校将从学生缴纳学费总额中,按每年不少于1%的标准划拨就业服务和指导专项经费;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比例不少于1:500的标准,逐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校也将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信息平台。

11.各二级学院也要根据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在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就业指导及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符合“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四、紧扣市场,广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就业基地建设

12.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开辟就业市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以毕业生实习、就业见习等为契机,积极推荐毕业生,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奠定基础。各二级学院在巩固原有就业基地基础上,每年要新建2个以上就业基地,做到不断发展,逐年增加。

13.要加大对“长三角”“沿江经济带”等地区就业市场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逐步改变毕业生就业的市场结构,提升就业市场层次和水平,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五、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不断完善招生、培养、就业工作良性互动机制

14.坚持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专业,减少招生计划或隔年招生;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专业,暂停招生。

15.各二级学院在申报新增专业时,须提交该专业近2年的就业状况说明书和就业前景分析报告,并听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16.就业工作部门和教学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认真分析我校毕业生就业流向,征求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以就业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改革,对于师范类毕业生要着力加强教师基本技能培养和适应新课程、新教材教学理念、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增加学生在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通过比例;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注重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六、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评估和考核

17.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估体系,定期对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定期公布就业工作状况和就业率。

18.建立以毕业生就业率为重要内容的考核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全校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学校就业工作部门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且年终津贴适当下浮;二级学院有专业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就业率的,所在学院领导当年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且年终津贴适当下浮;二级学院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学校将限制该学院的人员编制数、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数、经费划拨以及负责人职务职称的晋升等。

19.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比,对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二级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盐城师范学院

2016109
























盐城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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